事关期末考试,CNUer必看!

文摘   2024-12-18 20:39   北京  

期末考试的钟声已经敲响,
这是对我们阶段性学业成果的

一次重要检验。
为了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学校在线下监考、

全覆盖巡考的同时,
依托巡课系统同步实施线上巡考。
那些超高清摄像头,
时刻注视着考场的每一个角落,
同学们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让我们静下心来,
凭借扎实的知识储备,

从容自信地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以下是首都师范大学考试纪律的相关规定,请同学们仔细阅读:

01

首都师范大学

学生诚信考试“六不准”


一、不准在课桌放置考试无关用品

二、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考试

三、不准以任何方式窥视他人答案

四、不准以任何方式协助他人违纪

五、不准违反监考和巡考人员管理

六、不准以任何行为影响考场秩序

发现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处分决定存入个人档案。同时将违纪行为记入学生诚信系统,受处分期间不得参评奖学金及校内综合性荣誉称号,暂缓办理转专业、毕业离校等手续。


02

考场规则 人人遵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违反考场规则处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1.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的;

2.考试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

5.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6.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大声谈论考试内容的;

7.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8.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9.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的;

10.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案上标记信息的;

11.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03

保持警醒 严禁作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考试作弊处理,成绩以0分记,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1.在闭卷考试中查阅书籍、笔记本、习题本或其他与考试课程有关的资料的;

2.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或协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将自己的答卷交给他人看且情节严重的;

5.考试中被发现有夹带行为的;

6.已交试卷,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取回试卷的;

7.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2份以上(含2份)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答案雷同的;

8.有影响监考人员正常执行监考任务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言论或行为的;

9.在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10.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11.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12.在以论文形式考试或考查的课程中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的;

13.携带具有存储、翻译、收发信息等功能的电子设备(含数字设备)参加考试的;

14.其他作弊行为。


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者,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由他人代替考试的;

2.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3.使用电子设备(含数字设备)作弊的;

4.组织作弊的;

5.在以论文形式考试或考查的课程中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6.存在其他严重作弊行为的。



希望同学们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用真实的实力展现努力与进步。



文案 | 任奕涵 李剑诚

排版 | 王桨涵

责编 | 郭人菲 庞晨希

审核 | 许   虎 马丽娜 陈   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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