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四证+涉密信息集成+涉密印制+军工涉密业务服务 全解

学术   2025-01-23 07:00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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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资质,是国家和军队为规范引导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建立的一种规范的准入制度,也是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的要求和门槛。从数量上,军工准入资质共有“四证”,分别是: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简称“国军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简称“保密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简称“承制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简称“许可证”)。


“军工四证”申报要求总汇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是依据GJB9001《质量管理体要求》建立、实施并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是在等同采用国家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军方参与质量体系管理、“六性”管理、外协外购质量控制、软件质量管理、技术状态管理、风险控制、生产工艺管理、售后服务管理、质量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作为标准的一部分,列在国家标准相应条款之后,作为国家标准的补充条款。申请军队专用装备承制资格的单位,应当建立并有效运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
申报要求:
1.成立 1 年以上; 
2.无外商(含港澳台)投资; 
3.申请的认证范围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4.企业规模大于 20 人(大于 20 人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人数或近半年发工资人数或劳务派遣证明或劳务分包合同等); 
5.已获得“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不具备该项条件:申请国军标认证的同时需同时申请 ISO9001 认证);
6.有军工订单(合同)、拟承担任务的意向合同或证明、军工单位要求企业进行国军标体系认证(军工单位指:各军兵种部队、军工集团或军工集团下属单位)。
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证(复印件);
4.组织结构图;
5.企业介绍;
6.程序文件、质量手册、工艺流程图;
7.军品合同或军品科研生产任务书;
8.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9.软件企业:双软认定、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软件测试证书;
10.产品检测报告;
11.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1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证;
13.申请书;
14.军代表推荐意见书;
15.产品所在阶段情况调查表;
1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17.产品实现流程图(产品工艺流程图);
18.主要设备一览表;
19.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办理流程:

证书有效期:3年。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

国家对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实行保密资格认定制度。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保密资格。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等级。一级保密资格单位承担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机密级、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军队系统装备部门的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应当在列入名录的具有相应保密资格的单位中招标订货。承包单位分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的,应当从列入名录的具有相应保密资格的单位中选择。

申报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承担或者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7.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申请保密资格的,除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近3年内未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2.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
3.实际控制人承诺在申请期间及保密资格有效期内保持控制地位不变。
提交材料: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复印件);
3.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
4.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最近一次的年度报告);
5.科研生产场所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
6.军队资格审查受理点、军工集团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
7.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流程:

1.向国家或省级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 
3.接受国家或省级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组织的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 
4.审查通过后取得保密资格证书。
证书有效期:五年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军队专用装备)
军队实施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等法规,作为“采购方”,对武器装备“供应商”实施的资格审查,目的是降低装备采购风险,提高装备建设质量效益、 促进承制单位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意味着该“供应商”的能力和管理水平达到军方基本要求, 可以承担武器装备采购任务,并签订装备采购合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是指军方对承制单位资格的申请受理、审查实施、批准注册、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管理活动。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将统一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

申报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
2.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设备设施和技术文件;
3.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
4.资金运营状况良好,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履约信用;
6.建立健全保密组织和保密制度,具有满足申请任务需要的保密资格或保密条件;
7.满足军方的其他有关要求。
提交材料:
申请单位应按要求填写《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并提供法人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质量管理、财务资金状况、履约信用、保密管理等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管理流程为:向受理点提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受理点组织预审查(仅限初次申请军队专用装备的承制单位)→上报申请材料→下达审查计划→实施审查→上报注册材料→列入《名录》。
证书有效期:5年。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军民通用装备)
军队实施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等法规,作为“采购方”,对武器装备“供应商”实施的资格审查,目的是降低装备采购风险,提高装备建设质量效益、 促进承制单位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意味着该“供应商”的能力和管理水平达到军方基本要求, 可以承担武器装备采购任务,并签订装备采购合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是指军方对承制单位资格的申请受理、审查实施、批准注册、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管理活动。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将统一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

申报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 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3.建立并有效运行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或者同等效力的其他质量管理体系;
4.资金运营状况良好;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履约信用;
6.满足军方的其他有关要求。
提交材料:
申请单位应按要求填写《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并提供法人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质量管理、财务资金状况、履约信用、保密管理等证明材料。
注册流程:
供应商向所在地区军民融合办提交申请材料,由融办统一审核后报送军方受理部门,受理部门根据推送企业实际情况作出判断,然后依据最新受理要求开展推荐注册。
证书有效期:5年。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国家对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家国防科工局对全国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统一管理,军委装备发展部协同管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分为一类许可和二类许可。

申报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

2.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4.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

5.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6.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7.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

同时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1.同时具备上条所列的申请人需满足的七项条件。

2.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

3.符合数量控制方案要求。

4.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无异议。

提交材料:

申报流程:
证书有效期:五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涉密集成资质是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法定资格,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涉密集成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机密级、秘密级涉密集成业务。涉密集成资质包括总体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以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其他涉密集成业务。取得总体集成业务种类许可的,除从事系统集成业务外,还可从事软件开发、安防监控和所承建系统的运行维护业务。 
自2022年9月1日起,国家保密局将甲级涉密集成资质审查事权下放至除北京市保密局以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密局,部分省份也将乙级涉密集成资质审查事权下放至地级市。
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法人;
(二)无犯罪记录且近三年内未被吊销保密资质(资格),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涉密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无婚姻关系,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具有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保密条件:
(一)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二)保密制度完善;
(三)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人员经过保密教育培训,具备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四)用于涉密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五)有专门的保密工作经费;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保密条件。
注:申请单位应当无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在申请单位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申请单位及其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不得为外国投资者,外国投资者在申请单位母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申请资质以及资质有效期内的,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与挂牌交易的股份比例不高于总股本的30%;
(二)实际控制人在申请期间及资质有效期内保持控制地位不变。
一、总体集成
(一)甲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 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其中至少含有3个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3. 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20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60名。
4.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6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4名。
5.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二)乙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至少含有1个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3. 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8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4名。
4.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1名。
5.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二、系统咨询
(一)甲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近3年的信息系统咨询收入总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至少含有3个投资总值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系统咨询项目。
3. 从事信息系统咨询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10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80名。
4.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4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3名。
5.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二)乙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 近3年的信息系统咨询收入总金额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至少含有1个投资总值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系统咨询项目。
3. 从事信息系统咨询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2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6名。
4.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1名。
5.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三、软件开发
(一)甲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 近3年的软件开发收入总金额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至少含有1个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软件开发项目。
3. 从事软件开发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20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60名。
4.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6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4名。
5.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二)乙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近3年的软件开发收入总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至少含有1个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软件开发项目。
3. 从事软件开发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2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6名。
4.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1名。
5.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四、安防监控
(一)甲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近3年的安防监控收入总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至少含有1个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安防监控项目。
3. 从事安防监控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10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80名。
4.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2名。
5.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二)乙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 近3年的安防监控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至少含有1个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安防监控项目。
3. 从事安防监控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2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6名。
4.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1名。
5.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五、屏蔽室建设
(一)甲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近3年的屏蔽室建设和屏蔽产品销售收入总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3. 从事屏蔽室建设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5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40名。
4.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电磁场与微波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1名。
5.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6. 具有固定加工生产场地和专用设备,具备屏蔽室设计、制造、安装、检测等条件和能力,有自主研发的屏蔽产品。
(二)乙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 近3年的屏蔽室建设和屏蔽产品销售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 从事屏蔽室建设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2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6名。
4.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电磁场与微波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1名。
5.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6.具备屏蔽室设计、制造、安装、检测等条件和能力。
六、运行维护
(一)甲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近3年的运行维护收入总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至少含有1个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运行维护项目。
3. 从事运行维护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10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80名。
4.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2名。
5.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6. 涉密项目不少于2个且项目收入累计不少于100万元,其中应含有收入不少于50万元的项目1个。
7.初次申请的,获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总体集成或者软件开发)三年以上,或者获得运行维护乙级资质三年以上。
(二)乙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 近3年的运行维护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至少含有1个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运行维护项目。
3. 从事运行维护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2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6名。
4.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1名。
5.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6. 完成涉密项目不少于1个且收入累计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7. 初次申请的,获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总体集成或者软件开发)三年以上。
七、数据恢复
(一)甲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 近3年的数据恢复相关收入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 从事数据恢复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3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24名。
4.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2名。
5.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6. 建有洁净室或者百万级洁净间3间(含)以上,建立完备的常见品牌和类型存储设备备件库。
(二)乙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 近3年的数据恢复相关收入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 从事数据恢复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2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6名。
4.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1名。
5.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6. 建有百万级洁净间1间(含)以上,建立常见品牌和类型存储设备备件库。
八、工程监理
(一)甲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近3年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总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至少含有3个投资总值不少于1000万元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
3. 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10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80名。
4.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4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3名。
5.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二)乙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 近3年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至少含有1个投资总值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
3. 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2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6名。
4.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1名。
5.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申请提交材料:
1.《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其他人员情况;
5.资本结构和股权情况;
6.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
7.近三年集成业务合同清单;
8.涉密集成业务场所和保密设施、设备情况;
9.基本管理制度、保密制度以及保密体系运行情况。
申报流程: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
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生产经营性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委托印制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单位 。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不同类别、等级的资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包括涉密文件资料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涉密光电磁介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以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其他涉密印制业务。
注:( 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

申请条件:

一、涉密文件资料
(一)甲级资质
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2. 上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 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50名。
4.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5. 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涉密印制业务所必需的印制车间、成品库、废品库等功能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二)乙级资质
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2. 上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 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20名。
4.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5. 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涉密印制业务所必需的印制车间、成品库、废品库等功能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二、国家统一考试试卷
(一)甲级资质
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2. 上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 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40名。
4.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5. 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具有符合入闱管理条件的试卷印制车间、成品库、废品库等功能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二)乙级资质
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2. 上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 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20名。
4.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5. 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具有符合入闱管理条件的试卷印制车间、成品库、废品库等功能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三、涉密防伪票据证书
(一)甲级资质
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2. 上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 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0名。
4.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5. 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具有涉密防伪票据证书印制业务所必需的制版车间、涉密防伪材料库等功能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二)乙级资质
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2. 上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 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30名。
4.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5. 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具有涉密防伪票据证书印制业务所必需的制版车间、涉密防伪材料库等功能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四、涉密光电磁介质
(一)甲级资质
1. 取得《复制经营许可证》。
2. 上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 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30名。
4.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5. 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具有涉密光电磁介质复制业务所必需的印制车间、成品库、废品库等功能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6. 具有功能完备的光电磁介质生产设备。
(二)乙级资质
1. 取得《复制经营许可证》。
2. 上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 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5名。
4.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5. 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具有涉密光电磁介质复制业务所必需的印制车间、成品库、废品库等功能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6. 具有功能完备的光电磁介质生产设备。
五、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一)甲级资质
1. 上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50名。
3.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4. 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具有用于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业务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5. 具有功能完备的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
(二)乙级资质
1. 上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2. 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20名。
3.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4. 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具有用于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业务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5. 具有功能完备的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军工涉密业务服务能力建设评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军工涉密业务服务安全保密工作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国家国防科工局于2019年12月31日印发《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科工安密〔2019〕1545号),2024年3月14日印发国防工业标准《涉密业务服务安全保密要求》(GF102-2024)。
1.军工涉密业务服务安全保密工作应当遵循哪些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答:军工涉密业务服务安全保密工作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科工安密〔2019〕1545号)等法规以及国防工业行业标准《涉密业务服务安全保密要求》(GF102-2024)有关规定。

2.出台行业标准《涉密业务服务安全保密要求》的目的是什么?

答:行业标准《涉密业务服务安全保密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涉密业务服务安全保密相关要求,着力解决涉密业务服务过程中保密要求不明确、审查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3.行业标准《涉密业务服务安全保密要求》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行业标准《涉密业务服务安全保密要求》适用于审计、法律、证券、评估、翻译、咨询、招投标、设计、施工、监理、评价、物流(运输)、设备设施维修(检测)、展览展示、会议等涉密业务服务单位的安全保密体系建设和安全保密管理,也可作为监管部门和涉军企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和指导的依据。

4.行业标准《涉密业务服务安全保密要求》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行业标准《涉密业务服务安全保密要求》主要规定了涉密业务服务单位承接涉密业务应符合的基本条件,保密组织机构、保密制度与业务融合、定密和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管控、人员、国家秘密载体、涉密场所、信息设备、涉密项目、保密检查和风险评估、重大事项报告、保密工作档案管理、撤出等方面的安全保密管理要求。

5.涉军企事业单位和涉密业务服务单位的安全保密责任与义务是什么?是否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答:涉密业务服务安全保密工作坚持“谁委托、谁负责,谁承接、谁负责”的原则。涉军企事业单位对涉密业务服务安全保密管理负主体责任,应当选择符合《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及行业标准《涉密业务服务安全保密要求》规定条件的单位,并对其落实安全保密制度措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涉密业务服务单位对承担的涉密业务服务事项安全保密管理负主体责任,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密管理体系,落实安全保密制度要求,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涉军企事业单位委托涉密业务服务,应与涉密业务服务单位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在协议中明确项目的密级、安全保密责任和要求等内容。

6.涉军企事业单位应如何选择涉密业务服务单位?

答:鼓励军工集团公司建立“白名单”制度,将安全保密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技防措施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服务单位纳入名单管理。涉军企事业单位可优先选择上述军工集团公司“白名单”管理的单位,或通过具有广泛认可度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的涉密业务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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