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头部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它是驾乘人员的最大保障,也是防止人身伤害的最后一道屏障。随着“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观念的普及,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能够做到佩戴安全头盔,但有的人还不佩戴安全头盔,或者戴头盔不系安全卡扣,遭遇交通意外时,加重伤害。
近日,在辛霞线南皮县潞灌镇一路口处,李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行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孙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双方车辆损坏。事故发生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孙某与乘车人王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受到伤害。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的经营单位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要求从业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按照规定速度行驶。
安全头盔在日常出行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行者来说,是骑行者遇到危险后的一道重要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