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科字〔2024〕256号
(十六)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以下简称组考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5版)》评分。
各组考院校要切实落实组考的主体责任,主动与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争取支持和指导;要深入总结近年来体育专项组考工作经验,进一步细化完善组考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七)2025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体育专项考试时间:
冬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至5月12日。
夏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5月12日。
(十八)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十九)加强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反兴奋剂工作力度,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进行兴奋剂检查。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录取
(二十)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并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公布。
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并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公布。
(二十一)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招生院校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招生院校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十二)在达到院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二十三)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和专业需求分项目制定招生计划(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各招生项目不得合并),并在夏季项目考试前公布。
(二十四)高校应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简章进行录取,简章中未予以明确的,高校后续不得以有效生源不足等理由随意调整计划或录取要求,不得拒绝录取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根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院校依据梯次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院校,再录取二志愿。
(二十五)招生院校应于2025年5月30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传至“体育单招系统”。各省级招办应于2025年6月5日前通过“体育单招系统”下载经相关招生院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协助招生院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二十六)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五、信息公开
(二十七)招生院校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未按要求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有关信息至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十八)招生院校应公布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及时受理考生来电、来信和来访,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
六、其他
(二十九)各地有关部门、招生院校应加强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审核,加大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打击力度。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考生,取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参加高考报名的,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参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其他人员,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十)招生院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停止其下一年度按本办法招生资格:
1. 擅自将按本办法录取的学生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
2. 擅自扩大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的;
3. 擅自在生源充足前提下缩小招生计划的;
4. 擅自招收未达到录取标准考生的;
5. 其他违反教育部相关招生规定的。
(三十一)招生院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学校按本办法招生资格:
1. 连续两年未按照本办法进行招生的;
2. 向考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的;
3. 其他违反教育部相关招生规定,情节严重的。
(三十二)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三)体育专项和文化考试组考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考招生考试组织工作要求,规范组考流程,严格考场纪律,在考试组织过程中若发生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四)招生院校及其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发生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五)有关考试收费事宜参照往年要求执行。
(三十六)本办法未涉及到的事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院校(请点击文末左下方“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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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丨左尔敏
初审丨李雨彤
二审丨庞欣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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