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深化殡葬改革 推动移风易俗倡议书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变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党风政风民风。为全面贯彻落实《静乐县深化殡葬改革两年攻坚行动方案》和《静乐县开展散埋乱葬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县民政局特向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厚养礼葬,传承美德。“祭而丰不如养之厚”,要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树立厚养礼葬的新观念。老人在世时,晚辈应多给予关爱与陪伴,给予老人精神慰藉,让老人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与幸福。老人去逝后,办理丧葬礼仪,重在感情、贵在真诚,自觉抵制盲目攀比、奢侈浪费、重殓厚葬之风,树立厚养礼葬的孝德理念,坚持从俭办丧、文明祭祀,让逝者欣慰、生者心安。
二、转变观念,推行火葬。自2024年6月1日起,全县居民享受5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遗体接运费(辖区内接运,含抬尸费、消毒费和普通纸棺),遗体存放费(含冷藏费、3天以内),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1年期)和骨灰盒1个(200元以内)。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遗体一律实行火化,不得将骨灰装棺土葬。
三、生态安葬,保护环境。“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倡导党员、干部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与骨灰撒散或者深埋、不留坟头,引领群众转变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传统墓穴立碑葬方式。土葬改革区群众去世后,遗体一律在集中安葬区进行集中安葬,严禁散埋乱葬。耕地和“三沿六区”范围内一律不准建新坟,现有散葬坟墓一律不准再修缮硬化,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共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把更多人类赖以生存的土地和优美的生态环境留给子孙后代。
四、低碳祭扫,文明祭祀。自觉摒弃焚香烧纸等祭扫旧俗,不在城区街道、居民区、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停放遗体、办丧扰民,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家庭追思、网络祭祀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五、示范引领,弘扬正气。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殡葬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带头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带头实行节俭治丧,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支持和参与散埋乱葬专项治理。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生态文明的推动者,示范带头引领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
六、倡导新风,积极宣传。全县广大居民朋友要积极宣传丧葬新理念,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在丧事操办过程中要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把节俭治丧、生态安葬、低碳祭扫转化为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要发挥村(居)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把文明殡葬规范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薄养厚葬”、大操大办、沿街游丧、“配阴婚”、修建“活人墓”、“硬化大墓”等丧葬陋俗,树立文明、节俭、绿色的殡葬新风,做社会新风的建设者。
居民朋友们,推行殡葬改革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支持并主动参与殡葬改革,以实际行动共同营造一个绿色、节俭、文明的殡葬环境,为构建美丽静乐贡献力量。
静乐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