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刊发文章《邹城市:以审理规范化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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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常见违纪行为规范表述》,这个案件还有部分表述不够精确,应按照规范进行改进。”近日,邹城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根据该市印发的指导标准,对需要移送审理的案件开展自查,找准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
邹城市纪委监委聚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紧盯审查调查程序、行为定性、处理意见、处分决定执行等关键要素,通过印制指导标准、健全评查体系、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持续提升审查调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推动案件办理不断提质增效。
“我们对每起案件的审查调查卷和审理卷,对照标准逐个环节进行评查,全方位扫描案件质量‘病灶’,靶向施策予以解决。”邹城市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介绍,该市编制《常见违纪行为规范表述》,定期印发专题《审理提示》,制作违纪违法事实表述模板,做实做细形式审核内审工作,将案件审核的关口前移,提前对案件进行全面“体检”。
为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该市纪委监委举办纪检监察业务交流会,结合实际案例,逐项讲解常见违纪违法行为的纪法原理、要件构成、注意事项等,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对专题《审理提示》进行详细解读,围绕日常工作中的常见问题,现场答疑解惑,提供办案思路参考,并认真听取办案人员意见建议。
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等标准,该市纪委监委着力构建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点对点”反馈意见,督促及时改进提升。组织开展优质案件评选活动,发挥优质案件示范引导作用,以案促学、以案代训,推动办案人员业务素质和案件办理质量“双提升”。建立镇街巡回指导制度,组织镇街业务骨干观摩优质案件,听取经验介绍,对照查找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短板,以点带面提升镇街纪委案件办理水平。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邹城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从组织案件评查、加强业务培训等方面着手,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精准把握执纪执法标准和运用政策策略能力,规范办案行为,全链条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