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力
护“未”来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协作配合,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效,近日,垦利区检察院会同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签订《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以《未成人保护法》、“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为根本遵循,结合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有规律和特点,明确了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队伍建设、提前介入、证据收集、办案程序、年龄认定等内容,为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详细的办案“说明书”。
《工作指引》的出台,不仅是对司法机关在办案程序上的细化,也是对未成年人保护落实落地的有效助推。下一步,垦利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市公安局垦利分局的紧密合作、联动配合,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作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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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李昙昙
一审:王晓晴
二审:刘培福
三审:王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