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闹市街头他们被撞飞!骑电动车的人注意

政务   2024-11-22 21:02   福建  


电动自行车稳定性较差

如果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车

 闯红灯、超速行驶、随意抢道、不戴头盔...

这些交通违法
往往导致交通事故就在一瞬间发生…

以下案例

真是让人触目惊心…

1

  跨越多条机动车道太任性!


2024年9月12日下午,张*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厦门市中医院南区驶入仙岳路时斜穿机动车道,与沿仙岳高架下匝道的洪**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张*受伤、两车损坏。

事故成因:

1.张*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且违反路面标线指示通行;

2.洪**驾驶小型轿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至事发路段时,未全面观察路面情况,未确保安全驾驶。

2

闯红灯+超速,撞了


2024年4月27日下午,陈**驾驶轻型拦板货车沿钟宅路行驶至钟宅路环岛干道路口时,从直行导向车道驶入左转弯车道,通过路口北侧人行横道时,与人行横道上驾驶共享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马**发生碰撞,造成马**受伤、车辆损坏。

事故成因:

1.陈**驾驶货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转弯时超过最高行驶速度通行,且未全面观察路面情况、未确保安全驾驶;

2.马**驾驶共享自行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3

醉酒骑行正面碰撞


2024年7月31日凌晨,邹**驾驶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坂上社区道路时,与对向行驶的赵**醉酒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赵**受伤、车辆受损。

事故成因:

1.赵**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至事发路段时,未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2.邹**驾驶轻型栏板货车上道路行驶至事发路段时,未全面观察路况,遇紧急情况未提前采取措施避让,未确保安全行驶。

4

吓人!骑手飞出、脸朝地


     2024年6月13日上午,刘**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仙岳路金尚路口无视人行横道和交通信号灯,闯入机动车道,与沿着仙岳路北侧路面左转弯车道绿灯通行的江**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刘**受伤、两车损坏。

事故成因:

1.刘**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2.江**驾车左转弯通过路口时超速行驶。

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提示




安全头盔,骑乘人员都要戴



电动自行车安全防护性弱,在事故中造成的伤亡都较为严重,其中80%为颅脑损伤。安全头盔能在事故发生时提供保护、减轻伤害。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使骑乘人员在事故中的受伤率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安全头盔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草帽、工地安全帽都无法代替安全头盔。无论是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还是乘坐人员,都要自觉戴好符合国标的、合格的安全头盔,系好固定卡扣。

家长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时,要给孩子也戴上安全头盔。



逆行危害大



逆向行驶是违法行为,具有突然性和不可预见性,极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两车速度叠加造成的损害后果往往更为严重。

另外,车辆逆行,极易造成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同时影响其它车辆提前预判,在遇到紧急情况时难以正确采取措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横穿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 



骑行电动自行车过马路或转弯时,一定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先停下,然后仔细观察,确保前后左右没有来车后,再安全通过。



各行其道,不要与机动车抢道



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切勿进入机动车道中间与机动车混行。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应在道路最右侧路边通行。要注意观察路况,严禁随意变道,确需变道时,也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再变道,一定不能与机动车抢道,更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

交警提醒

请广大骑乘人员

务必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

莫等事故发生才后悔莫及






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FM1007福建交通广播 厦门交警

编辑:徐强

校对:陈雅 黄艺君

监制: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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