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在校大学生及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在校大学生及毕业2年内大学生初始创业带动就业,登记注册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给予3000-5000元初始创业补助;自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带动就业,给予10000-12000元创业补贴(两次申领的补贴累计不超过12000元)。
政策依据:
1.《自治区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77号);
2.《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8〕11号);
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吸引支持大学生在宁创新创业就业办法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9〕2号);
4.《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发〔2022〕6号)。
受众范围:在校大学生及毕业2年内大学生。
标准:登记注册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给予3000-5000元初始创业补助;自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带动就业,给予10000-12000元创业补贴(两次申领的补贴累计不超过12000元)。
执行期限:长期有效。
政策咨询电话:
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952-2013854
大武口区就业创业服务局:0952-2041610
惠农区就业创业服务局:0952-3022826
平罗县就业创业服务局:0952-3816682
编辑:樊智勇
校对:景玉玲
审核:王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