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尔山市部分住宅小区办理不动产分户登记的公告
政务
2024-10-12 15:24
内蒙古
为妥善解决群众住房“办证难”问题,切实维护群众不动产合法权益,确保群众“住放心房,拿安心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了第五批1个小区(项目)办证难症结,目前已具备办理分户登记条件,请购房业主到阿尔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原棚改大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现将第四批具备分户登记条件小区(项目)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办理不动产分户登记的方式:购房业主可持相关资料自行到阿尔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原棚改大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没有取得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的,自行联系开发企业领取。办理不动产分户登记的地点:阿尔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原棚改大厅)。办理不动产分户登记的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遇有特殊情况,提前预约,可提供上门服务及延时服务。
编辑: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