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满洲里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相关规定,为全面加强满洲里市委党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推动口岸地区党校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5名。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5年满洲里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相关基本能力;
5.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被本科院校录取,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后考录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学制须为2年及以上且本科毕业于国内全日制高校。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之前,其他条件(含《岗位需求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截至报名之日前(2024年11月13日前)。
6.有党校工作经验且取得中级讲师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全日制本科学历必须为具有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2025年8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开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mzlswdx2023@163.com
2.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专业,对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对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满洲里市委党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
4.应聘人员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报名信息填写不全、不规范或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要求,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和引进资格。
5.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并打包(姓名+报考岗位)上传:
(1)《2025年满洲里市委党校人才引进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习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和毕业证书(标注本人姓名和证件相关内容翻译名称);
(http://www.chsi.com.cn)获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4)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材料;
(5)《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书》;
(6)应聘人员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成果目录及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等资料,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荣誉证书及佐证材料;
(8)具有党校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证明材料。
(9)《回避承诺书》。
6.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如不按要求报名视为无效。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个人原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
满洲里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审核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和邮箱形式同时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对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岗位需求表》中报名岗位对应的咨询电话。
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核后的人员进行人岗相适评估。
(三)人岗相适评估
人岗相适评估工作由满洲里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坚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本次人岗相适评估工作不设开考比例,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评估认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人岗相适评估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由满洲里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本人,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及时联系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报名人员须持《2025年满洲里市委党校人才引进报名表》、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人岗相适评估,凡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评估的取消评估资格。
1.评估方式
满洲里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成立专家评估组对引进人才进行评估。人岗相适评估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10人(含10人)时,增加笔试环节,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后再进行试讲,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2.评估内容
评估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或工作技能。具体包括:是否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是否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专业知识丰富、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是否具有一定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能力,并根据应聘人员试讲的完整性、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内容对其作出评价。在笔试中,试卷的内容主要为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3.评估方法
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专家评估组对照标准答案阅卷评分,成绩在满洲里市委党校公布。试讲由专家评估组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计算出参加试讲人员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报名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和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和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在增加笔试的情况下,按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在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在只进行试讲的情况下,按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试讲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试讲成绩相同,现场进行加试,加试以试讲方式进行。引进人才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以试讲方式进行。
(四)资格复审
满洲里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话通知通过人岗相适评估的拟引进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复审材料及本人人事档案。满洲里市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及人事档案审核。人事档案审核标准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执行。经资格复审及人事档案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引进岗位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由满洲里市人社局组织对审核通过的引进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或者满洲里市委党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满洲里市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引进资格,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报名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包括无违法违纪、无犯罪记录证明)、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正常程序开展考察。以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考察程序结束后,满洲里市委党校要及时与拟引进人员和高校共同签订《全国研究生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待审核相应学历学位后,再开展后续工作。
考察期间无法正常联系、拒不配合的,视为自行放弃引进资格,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因个人或其他原因放弃引进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名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15日内配合满洲里市委党校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报名人员须书面提出申请,经满洲里市委党校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未经满洲里市委党校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引进资格并按照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考察结果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对考察结果有疑问和异议的,由满洲里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答复和确定是否组织重新考察。
五、公示聘用
(一)公示
根据人岗相适评估、资格复审及档案审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召开满洲里市委党校校委会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报满洲里市委组织部审核,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对拟引进人员在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引进问题的,经满洲里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查有实据的,提交相关会议审核后,取消引进资格。
(二)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提交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下发引进通知,满洲里市委党校为引进人员办理引进手续。
(三)试用期及服务期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满洲里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引进人员在满洲里市委党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并追缴回相应补贴资金。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满洲里市委党校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470—6263016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满洲里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5年满洲里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docx【270.48 KB】
附件2:2025年满洲里市委党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65.32 KB】
附件3: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书.docx【138.4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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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美编:刘金旭
主编:鄂桂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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