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晚,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石泉路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商场内“平安商户联盟”成员报警称,有人在餐厅就餐时吃到“异虫”,引发了消费纠纷。接报后,警方立即到场处置。
经查,系一男子袁某在就餐时,发现菜品中有“异虫”,便找到商家讨要说法。袁某声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商家需赔付其2000余元,相当于他当日消费额的十倍价格,否则就在网上曝光该餐厅食品卫生不达标。
但餐厅负责人却坚称,店内的后厨十分干净,定期进行消杀,且从未见过此类“异虫”,更不可能出现在菜品里。同时,据负责人反映,他通过商场餐饮店的店长群了解到,袁某几日前刚刚来过该商场,也因为吃到了同样的“异虫”向餐厅索要赔偿,情节十分蹊跷。随后,民警将双方带回了派出所内作进一步调查。
警方通过走访发现,袁某在一个月内曾多次到该商场里就餐,并且有过三次餐厅退款以及赔偿记录,每次都是因为在菜品中吃到了同一种“异虫”。经查,袁某所发现的“异虫”为土原虫,并非城市内常见的昆虫种类,而是一味中药材。同时,民警通过调取店内公共视频后发现,袁某在就餐时曾有过疑似将不明物体丢入锅中的举动。
为找到关键性证据,民警调查了袁某近期的网购记录,发现他曾在网上购买过某种“异虫”,正是其在店内“吃”到的土原虫。同时,民警还在袁某家中搜查到了剩余的土原虫。而土鳖虫作为一味中药材,在城市并不常见。
在铁证面前,袁某不再抵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审讯,袁某交代,不久前他曾在餐厅就餐时吃到了异物,并因此获得了商家的赔偿。见有利可图,袁某便想到了用这个方法去敲诈商家,趁服务员不注意,他偷偷将“异虫”藏在手中,假装夹菜时把虫丢入锅中,随后又以曝光餐厅卫生条件差为由向商家讨要赔偿。为此,袁某特地在网上查询了相关法律中规定的类似情况赔偿标准,并以此获利。经查,袁某曾先后三次在同一家商场内敲诈了三家餐厅三千余元,所得钱款皆被其用于个人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袁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为在餐厅“碰瓷”不择手段
男子竟含着蟑螂下馆子
其实,类似在饭店、餐厅碰瓷事件的不在少数,而碰瓷的"道具"更是多种多样。比如,有一位嫌疑人竟嘴含"蟑螂"去餐馆碰瓷!
去年7月,一食客在北京某餐馆内用餐完毕,亮出蟑螂,声称自己是在食物内吃出了异物。为了怕影响餐馆的声誉和食客的就餐体验,商家第一时间提出退菜、免单!
然而,该顾客拒绝了免单,正常买单后离去。随后,顾客打电话通知商家,要求十倍赔偿,否则就把事情发到网上!
事后,“花钱消灾”的商家感觉出事情不对劲,便立即向辖区派出所进行报案,经辖区派出所走访调查发现,已有多起商家中招!
据嫌疑人陈某交代,这些蟑螂都是托人在老家购买的,拿到蟑螂后,先将蟑螂煮熟,然后再从煮熟的蟑螂当中,挑出品相较好的,放到口香糖罐里保存备用。
因为陈某没有工作,眼见身上又快没钱了,便想到带着虫子到饭店就餐,在吃饭时将虫子放入嘴中再吐出来,称虫子是饭菜里的。
陈某为了提高作案成功率,专门选择高档餐厅,点一个价格相对较高的菜品,并以发布到网络进行威胁实施敲诈。陈某随后被北京海淀警方刑拘。
(来源丨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吴依娜 赵袆韫、新闻坊、法治进行时、平安北京)
(编辑丨阿拉比卡咖啡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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