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公开招聘22人!
民生
2024-11-22 11:39
河南
根据《洛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洛人社〔2020〕25号)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2名,用于部分区属单位和街道社区基层单位的工勤辅助类岗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拥有洛阳市户籍(居住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4. 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6. 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请及时到所在地街道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以免影响资格审查工作。(1) 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的或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 有个体营业执照的、在企业或各类组织担任过法人,董事、监事等职务的;报名结束后,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将组织人员按规定条件对网上提交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核。面试由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驻派纪检监督人员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用人单位参与面试环节,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核,并确定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为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岗前培训,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施行一年一签制,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协商确定。协议期满后,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解除聘用协议。
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负责对所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管理与考核。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解除聘用。1、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通畅,面试时间及名单将通过“涧西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因个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后果由本人负责。2、其他未尽事宜由涧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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