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2024年度“四上”单位入库开始啦!

文摘   2024-11-09 17:56   江苏  

根据上级部署安排,我市2024年年度“四上”单位入库申报已正式启动。请广大在澄经营的单位主动配合基层统计人员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如实申报相关统计资料,为江阴经济发展贡献你我的一份力量!
什么是“四上”企业?

“四上”企业是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的统称,是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重要支撑,是常规统计监测的主要对象。


为什么要纳入“四上”统计?

入库纳统是统计工作的基础,推动“准四上”单位升规入统,客观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企业而言,入库纳统后既充分体现了企业的发展实力,也有利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精准施策,提升对企服务水平。


哪些企业需要纳入四上统计?

“四上”企业入库标准

01
工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02
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

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以下标准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批发业 2000万元及以上
零售业 500万元及以上
住宿业 200万元及以上
餐饮业 200万元及以上
03
服务业

本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达以下标准的服务业法人单位: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00万元及以上
社会工作 500万元及以上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00万元及以上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00万元及以上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00万元及以上
教育 1000万元及以上
物业管理 1000万元及以上
房地产中介服务 1000万元及以上
房地产租赁经营 1000万元及以上
其他房地产业 1000万元及以上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00万元及以上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00万元及以上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00万元及以上
卫生 2000万元及以上
04
建筑业

在本地注册成立的具有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且主营业务为建筑业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05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06
其他有五千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

未纳入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且在报告期内有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的法人单位。
入库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所有单位需提供的共性材料包括:《一套表调查单位年度纳入申报表》和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法人单位,如果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律师事务所等,还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说明。
01
工业

1. 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2. 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
3. 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4. 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彩色清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彩色清晰照片(需能直观、准确判断企业主营业务活动的主要生产设备照片)
5.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6. 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或工信局)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规下升规上”企业还需提供同期分月产值、收入数据
7. 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新企业,还需提供加盖企业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战新产品彩色清晰照片及战新产品信息表,战新产品照片需附产品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战新产品名称、用途、技术标准及生产工艺等),同时提交电子表格版战新产品信息表。汽车整车制造业产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还需提供产业活动单位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8. 已告知上级法人单位独立纳统事项的承诺说明(含上级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02
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

1. 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2. 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需提供补充材料

03
服务业

1. 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2. 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
4. 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5. 企业主要业务活动说明(按营业收入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成立日期早于上年第4季度,还需提供上年第4季度或当年开始营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04
建筑业

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05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06
其他有五千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

1. 非单纯购置项目的立项文件(指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无立项文件的,可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替代)、施工合同和现场照片
2. 单纯购置项目的购置合同(或付款凭证或备案文件)、设备照片

各专业咨询电话

工业咨询电话 86860480、86860455

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咨询电话 86860459

服务业咨询电话 86860486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咨询电话 86860447

其他有五千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咨询电话 86860448

办公室咨询电话 86860445




  请达到标准的企业在2024年11月18日前,及时联系辖区统计机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配合做好入库申报工作。


来源:江阴统计
审核:郁晴虹 许芳敏
编辑、发布:吴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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