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29日),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发布通告称,恒金(济南)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立案侦查,按照相关规定,该局经侦大队对恒金章丘分公司(山东开源恒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非法集资行为已受理。目前,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已对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原文如下:
此外,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通告称,山东大华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莱芜代理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局已立案侦查。原文如下:
山东大华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莱芜代理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我局已立案侦查。经查,该公司莱芜代理处以借款经营为名义,承诺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以签订合作伙伴协议书、借款协议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材料,全面准确搜集犯罪证据,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山东大华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莱芜代理处参与投资且未到公安机关报案或登记的人员,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协议书和收据复印件、交易明细(银行打印的交易流水、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截图)、公司宣传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东区一楼非法集资防控处置中心(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汶源东大街26号,莱芜大润发超市路南)进行登记报案,逾期不登记者后果自行承担。
二、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最大力度追赃挽损。集资参与人需客观真实地提供证据材料,相信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对于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类虚假信息或者煽动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等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岳警官、谭警官
联系电话:0531-75667344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