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倒垃圾,射洪陈某,罚!

民生   2024-11-10 10:07   四川  


近日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开区分局
开展日常巡查发现
云辰国际小区后、纬五路

陈某违规倾倒建筑垃圾

“我们发现时,他正在用拖拉机倾倒
大概有半车,1方左右
都是一些装修建筑垃圾”执法人员介绍
在当场制止并对现场全过程记录后
执法人员要求陈某到经开区执法分局

接受进一步调查询问

在核实相关信息、确认违法事实后

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

对陈某下发了《当场处罚决定书》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执法人员依法对陈某处以200元的行政处罚

并责令其将倾倒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

相关法律法规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来   源:四川射洪经开区

编   辑:李   倩

责   编:黄   志  许竣钦

监   制:龚   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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