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11月8日至17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10组对吉林省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开展考核巡查。
进驻期间,考核巡查组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寄邮箱等举报途径,受理涉及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的举报和反映,举报受理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考核巡查结束。请广大干部群众客观真实反映本省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线索。
举报电话:
15011200573(工作时间8:00至12:00,14:00至18:00)。
电子邮箱:
JL2024KHXC@mem.gov.cn。
邮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邮政信箱﹣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收,邮编:130021。
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考核巡查组第10组
初审:董雪竹
复审:康 明
终审:侯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