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善行安宁 圆梦大学”金秋助学行动公告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享受教育权,激励广大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安宁市慈善会拟于2024年8月正式启动“善行安宁 圆梦大学”金秋助学行动,通过打造和完善"资金+服务+倡导"三位一体的助学体系,为寒门学子的求学和成长之路保驾护航。
安宁市慈善会2024年“善行安宁 圆梦大学”金秋助学行动的资助对象为安宁市户籍或安宁市常住人口且高中阶段在安宁市内学校就读,属于以下对象之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一年级新生。就读学校应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民办高校、预科、预升本、国家定向、军校等大学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一)低收入家庭
资助对象须为安宁市户籍或高中阶段在安宁市就读且为安宁市常住人口、2024年秋季学期起就读大学一年级新生。需符合下列其中一项条件(具体认定标准参照《云南省民政厅等17部门关于联合印发<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指经民政部门认定,依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家庭或个人。
2.特困人员。指经民政部门认定,依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人员。
3.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指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财产规定的家庭。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指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5.支出型困难家庭。指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及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条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刚性支出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收入60%,且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财产规定的家庭。
(二)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资助对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安宁户籍居民;
2.非低保或边缘(临界)、特困人员家庭;
3.失去父母或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4.2024年秋季学期起就读大学一年级新生。
(三)残疾人困难家庭
资助对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安宁户籍居民;
2.非低保或边缘(临界)、特困人员家庭;
3.学生或家庭成员中持《残疾人证》;
4.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需要助学帮扶的大学一年级新生。
(四)退役军人困难家庭
资助对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安宁户籍居民;
2.退役军人的子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需要助学帮扶的大学一年级新生。
(五)其他困难家庭
经村(社区)、街道、市三级调查核实,认为需要给予助学帮扶的在校大学一年级新生。
(一)考取省外本科者一次性补助6000元,考取省外专科者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
(二)考取省内本科者一次性补助5000元,考取省内专科者每人一次性补助4000元。
2024年秋季拟资助暂处困境的学子50人。原则上申请并获得了相关部门助学救助者不重复申报。最终资助人数以实际为准。
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携带申请材料于8月 8日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保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资料统一由街道汇总后交至安宁城市文化中心市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王畅处。
符合助学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交以下6项资料:
1.《2024年安宁市慈善会困难大学新生慈善助学申请表》
可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后打印填写或到所在村(社区)委员会处打印领取填写。
2.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复印件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生本人及户主页)、学生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3.银行资料
学生本人的农村信用社银行卡或者存折复印件。
4.对应家庭类型的佐证资料
家庭类别 | 对应佐证资料 |
低收入家庭 | 《低保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
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儿童福利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
残疾人困难家庭 | 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①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复印件; ②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或银行收入流水等家庭收入证明。 |
退役军人困难家庭 | 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①《优待证》或《退伍证》复印件; ②工作单位收入证明或银行收入流水等家庭收入证明。 |
因病致困家庭及其他困难 | 相关证明材料。 |
5.在校在读证明
录取通知书、高考分数卡或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可证明学子在校在读的材料,其中之一即可。
6.致安宁市慈善会和社会热心人士的一封信
以“致安宁市慈善会和社会热心人士的一封信”为信件标题,信件内容可分享近一年来的学习生活情况、对慈善助学的期待感想、对未来的梦想或期望等,申请书需手写。
(一)学子申请(8月8日前)
各街道、村(社区)协助通知发动符合助学条件的学子申请,学子按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二)资格审核(8月13日前)
通过村(社区)—街道—市的三级审核机制,对申请学子的申请资料和助学资格进行审核。
(三)确定资助对象(8月16日前)
市慈善会召开会议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数量和资助对象。
(四)公示(8月21日前)
对确定的资助对象,通过安宁市慈善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五)捐赠仪式及助学金发放(8月底起)
经公示无异议后举行“善行安宁 圆梦大学”捐赠仪式,安宁市慈善会将助学金划拨至各受助对象账户内。此外安宁市慈善会统筹发起爱心助学募捐倡议,三级慈善机构依法开展助学募捐及相关宣传活动,积极发动社会各界热心力量参与,帮扶市内家庭经济困难学子。
安宁市慈善会秘书处:王老师 13700680786
安宁市慈善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