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卫市本级2023年度实习、见习人员社保补贴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3〕16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宁人社发〔2023〕75号)精神,对于实习、见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经本人申请、工作人员复审及会议研究,拟为8名2023年度实习生及5名2023年度见习青年发放社保补贴,现将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中卫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