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7日,应聘人员应参照公告内容自行报名参与本次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聘。
1.应聘人员按公告填报《报名表》(详见附件1)(1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在表上),将报名表、个人简历、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近一个月的党费交纳记录或党组织关系证明等佐证材料和其他证明材料(若有基层党建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若获得县级〈含〉以上党政机关颁发的个人荣誉证书,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编辑为一个文档,名称统一为“姓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发送至社会工作部社会管理和退军事务处(统一报送邮箱:dbxqlx@163.com)。
2.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1.社会工作部将组织专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笔试。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供自己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一)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最高进入体检、考察)。
(二)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三甲医院自行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征信情况证明,提交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逾期未提交上述证明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一)应聘者体检考察合格后,与社会工作部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上岗。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转正;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转正后8-9万/年,含"五险一金",享受相关福利,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四)工作地点:根据成都东部新区两新党工委工作安排统一划分。
(五)咨询:徐老师1881110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