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改、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全镇安全生产基础,浔中镇集中曝光本月2起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以案释法。
案例一:三合一
2024年10月30日,浔中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对德化县某陶瓷有限公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三楼生产场所设置一张床铺、住一个人,存在生产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703-2007)第4.1条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经调查取证,依法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三条及《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编号003-1之规定,决定对该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14000元(壹万肆仟元)。
目前,该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整改前
整改后
案例二:占用、堵塞疏散通道,遮挡
消火栓
2024年11月8日,浔中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对德化县某陶瓷工艺有限公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为,占用、堵塞疏散通道1处、遮挡消火栓2处。
经调查取证,依法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二款、《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八条及《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编号002-3、002-4之规定,决定对该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
目前,该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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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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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来源:瓷乡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