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老年代步车综合治理,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灯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老年代步车”也称“老头乐”,泛指用于代步的非国标三、四轮电动车。
二、国标电动三轮、四轮车是指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二是车辆要获得CCC认证;三是车辆要有出厂合格证;四是车辆要有一致性证书。具备以上条件的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必须具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号牌并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方可按照机动车的法律标准上路行驶。
三、专项行动期间,将重点整治无牌、无证、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阻挠、妨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或借机聚众闹事、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珍爱生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灯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