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动物】吉隆公安又双叒叕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政务   2024-10-18 13:38   西藏  



继前期警察蜀黍们救助了鹰隼和岩羊后,10月16日,吉隆县公安局民警又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当日上午,吉隆县公安局差那乡派出所执勤民警在路边发现一只受伤幼鸟,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雪鸡。经民警仔细观察发现,该幼鸟因右腿受伤无法行走,随即民警将其带至乡卫生院,联合医务人员对其受伤部位进行了简单处理和固定。

民警在对该幼鸟进行了悉心照料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其移交至吉隆县珠峰管理分局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待其伤势痊愈后,再放归大自然。


吉隆公安温馨提示:
      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受伤、行动不便的野生动物时,请及时联系当地林业部门或拨打110报警。

吉隆公安

编辑:普尺

初审:温蜀锋

复审:邓诗霞

终审:齐志强

投稿邮箱:jilongxian@wxrk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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