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作为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主要方面,在促进技术革新、规范市场秩序、引领行业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指出社会团体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据市场需求制定团体标准,或是填补国家、行业标准空白,或是执行更加严格的标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扩大标准供给数量,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也要求团体标准组织于2024年12月31日前按照《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完成自我评价,以引导团体标准组织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 为帮助相关团体标准组织解决在标准化政策、工作机制及团体标准编写遇到的常见问题,提高标准化专业人员业务水平,提升团体标准工作质量,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与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定于2024年11月21-22日在广东省广州市联合举办团体标准全过程解析综合培训班,欢迎相关单位组织报名参加。具体安排如下:《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政策解读。各学会、协会、联合会、商会等社会团体中承担标准化决策、标准技术工作管理协调以及标准编写等职能的人员;政府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等参与社会团体标准化工作的人员;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承担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化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国内标准化资深知名专家,在国内多个标准化技术组织任职、具有标准化理论研究成果、主导或参与制修订标准过百项、具有深厚的标准化理论和丰富的标准化实践经验。
培训时间共16学时,每日8学时,每学时约为45分钟。1. 培训时间:2024年11月21-22日,共2天。 2. 地点: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主办单位: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为修满课程学时的学员颁发合格证书。
培训费:16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发票由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开具),同单位报名三人以上享受8.5折优惠,食宿自理。 请于11月18日前缴费至以下账号,并注明“团标质量提升1121”:账号:4400 1430 4010 5019 4805
(一)请各参会人员于11月15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或将报名回执以微信、E-mai1等方式报会务组,以便安排会务和接待工作。(二)为确保培训质量和体验,本期参与人数限制在60人以内,名额报满截止,超出名额顺延至下期参加。会务组电话:02084252341,13924030030,02038835224
会务组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