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尼玛县公安局组织召开“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第一阶段推进会。受李智安书记委托,会议由金巴同志主持召开,在家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警务站、检查站、拘留所负责同志以及全体不值班民辅警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视频形式开至14个乡镇派出所。
会上,集体学习了“专项行动”相关文件方案,各乡(镇)派出所、交警大队、治安大队、指挥中心对“专项行动”以来工作开展情况作了简要汇报,金巴同志就各乡(镇)派出所、局直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总结部署。
他指出,开展“专项行动”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针对当前治安突出问题防范打击整治、强化源头风险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的关键之举,是有效应对当前复杂形势的迫切需要和必然要求,是遏制冬季违法犯罪多发势头的重大举措。
他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全体民辅警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和保障尼玛县3万余人民群众和谐生活的民生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公安局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尼玛县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稳定的实际成果来检验自己忠诚度和执行力。二要凝聚工作合力,不断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原则,主动将“专项行动”与“7+1”维稳防控模式深度融合推进,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交通、治安、寺庙等领域存在风险隐患的人、事、物、情进行备案统计、综合分析,完善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回访”的闭环机制,确保我县辖区各类风险隐患及时排查、及时化解、长效保持,进一步形成整体作战、合成作战、机制作战的良好工作格局,加快形成和提升尼玛公安新质战斗力。三要强化内督外宣,不断巩固“专项行动”良好成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持续加强民辅警督导检查力度,对“专项行动”落实不力,导致问题突出的通报问责,坚决确保“专项行动”打击有力、整治见效。同时,要发挥好宣传发动作用,确保“专项行动”打出声势、震慑犯罪、赢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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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索朗桑旦
文稿:张衡
审核: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