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172家公司!大家关注的隆基泰和重整事项终于有新进展了!
据了解,2024年12月5日,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隆基泰和集团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根据该公告显示,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根据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于2024年11月29日裁定对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等172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为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等172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
(2023)冀0684破1号之六
本院根据债务人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 年7月25日裁定受理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为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本院根据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于2023年10月14日裁定对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等132 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等132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的管理人。
经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调查发现,保定隆坤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40家公司与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等132家公司存在资产混同情况,向本院申请将保定隆坤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40家公司与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等132家公司(以下合称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等172家公司) 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本院根据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于2024 年11月29日裁定对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等172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为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等172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
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根据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于2024年11月29日裁定对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等172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等172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等172家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年3月5日前,通过网络(申报网址: https://lawporter.com)或邮寄申报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联系人:刘律师、李律师;联系电话: 16603236215、16630239235;联系地址:河北省高碑店市东方路66号隆基泰和工业园区;邮政编码: 074000;联系邮箱:LJTHGLR1@vip.163.com。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依法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等172家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等172家公司购房人通过网络方式(申报网址: https://housing.lawporter.com)向管理人进行权利登记。联系人:毕律师;联系电话13231205236,联系邮箱:LJTHGLR1@vip.163.com。
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等172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3月19日上午9时30分通过网络形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来源: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