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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2025-01-06 21:04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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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有关政策调整的温馨提示






华宁县全体医保参保人员:

自2025年1月1日起,医保有关政策有重大调整,敬请广大参保人员关注!



云南省城乡居民全民参保

激励约束长效机制的重点


2024年12月23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对全民参保激励约束机制作了明确规定。 

01
实施居民参保激励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缴费1年,每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出现断保的重新累计连续缴费年数。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次年正常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激励额度后,本人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第2年重新计算零报销激励额度。连续参保和零报销激励额度累计提高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02
实施居民断保约束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动态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职工医保断保3个月内转居民医保人员、退役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的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缴费按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执行,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待遇等待期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对居民医保断保人员再参保缴费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断保1年,降低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降低总额度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温馨提示:健立全民参保激励约束机制目的就是健立更加公平、可及的医疗保障制度,对连续参保人员权益的一种保护和激励,对选择性参保人员的一种惩戒和约束。




住院报销政策调整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玉溪市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玉溪市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如下


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职工、居民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的中医类科室住院治疗,医疗费用住院起付标准在现行基础上给予降低:一级医疗机构降低100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降低200元




异地就医先备案后结算

(一)离开参保地州市到省内其他州市住院、离开云南到外省就医购药都需要异地就医备案。

(二)异地就医备案途径:分线上、线下两种渠道。

线上备案:由本人备案或请他人帮助备案,可通过“云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点击异地就医备案功能,按照步骤操作即可。

线下备案:

1、华宁县政务服务大厅A厅医保窗口或拨打电话(0877-5018443)进行备案。

2、各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华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3日






华宁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华宁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马苏哲
责编:普   群
终审:李政龙 陈志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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