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院符合送养条件的儿童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22日,请有意向收养的家庭于2025年1月22日前与收养登记机关联系(联系电话:0595-85091314),需进一步了解儿童情况请与晋江市育婴院联系(联系电话:0595-85791422),逾期不予受理。
晋江市育婴院
2025年1月7日
来源:晋江市育婴院
一审:尤芳永
二审:吴永庆
三审:施建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院符合送养条件的儿童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22日,请有意向收养的家庭于2025年1月22日前与收养登记机关联系(联系电话:0595-85091314),需进一步了解儿童情况请与晋江市育婴院联系(联系电话:0595-85791422),逾期不予受理。
晋江市育婴院
2025年1月7日
来源:晋江市育婴院
一审:尤芳永
二审:吴永庆
三审:施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