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城镇老旧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补贴申请公示
政务
2024-11-15 16:57
安徽
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城镇老旧住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函〔2024〕131号)文件规定,现将第一批繁昌区城镇老旧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补贴发放申请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5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来电反映,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补贴发放对象予以拨付资金。繁昌区城镇老旧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补贴申请公示信息表(第01批)主办 / 繁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 繁昌区政务信息中心
协办 /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