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交警曝光4起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民生   2024-09-06 21:28   青海  


为有效应对夏季交通安全风险

化解交通安全隐患

集中治理人、车、路、企

交通安全隐患

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通行环境



现就夏季整治行动期间

4起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

01

案例一

2024年8月28日,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大队执勤交警在开展执勤执法工作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苏C2Y***微型货车行驶轨迹可疑,立即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执勤交警要求该车驾驶人赵某某出示驾驶证、行车证时,其神色慌张,无法出示证件。经进一步核查,赵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赵某某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02

案例二

2024年8月26日,海北州祁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林场路与振兴路丁字路口处开展执勤执法工作,对一辆号牌为甘G7F****小型汽车驾驶人马某某进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口腔内有酒味,民警遂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8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将驾驶人马某某带至祁连县人民医院提取血液。经对其血样进行医学检验,驾驶人马某某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其含量为46.41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马某某于2024年7月11日初次取得C1类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未满一年,尚在实习期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给予马某某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注销其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03

案例三

2024年8月20日, 海东市民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夏季整治行动期间,发现一辆甘A78***轻型栏板货车已达报废标准但仍然上路段行驶,执勤民警随即对该违法车辆进行查处。经查,该车驾驶人为于某某,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于某某无证驾驶且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对A78***号轻型栏板货车强制报废罚款2100元的行政处罚。


04

案例四

2024年8月18日,黄南州尖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国道213线隆务峡段1317公里处执勤期间,查处由驾驶人谈某驾驶的号牌为青DA2***的轻型栏板货车,驾驶室内存在超员载客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核查,车辆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谈某才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

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五十条: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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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编辑/哈婷 责编/贺连香 审核/马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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