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下半年青海省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要求,现将2024年下半年海西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进行公布,并将考生体检及考察(政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参加体检的人员为《2024年下半年青海省海西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面试人员总成绩表》(附件)中“备注”栏标示为“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1天,请考生按时参加体检。
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8:20前到海西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口集合,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出具由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表》,体检费用600元。
三、体检标准
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递补原则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环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需着装宽松,不允许佩戴隐形眼睛。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女性受检者经期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根据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要求“若体检的应聘人员已怀孕,可待应聘人员孕期结束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已怀孕的须向海西州教育局提供孕检报告(能够证明已孕医学相关证明即可),待孕期结束后与州教育局联系,确定体检及其它事宜。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招聘。
8.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医务人员的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9.考生若主动放弃体检,请提前向州教育局提供放弃体检说明。
六、考察(政审)工作
请进入体检考生在看到《通知》后,主动与海西州教育局取得联系,体检后将开展考察(政审)工作。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提前做好政审、调档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0977—8299805
附件:《2024年下半年青海省海西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面试人员总成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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