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月7日发布处罚公告
公告显示
临泉2家个体商户、3家企业被处罚
涉及食品安全问题
临泉人一定要注意了
临泉县宜加购物店(张军)
经营兽药残留含量
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1、没收违法所得676.8元;
2、罚款5000元。
临泉县艾亭镇闫集
优达万家生活超市(韦梦宇)
销售农药残留超过
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1、没收违法所得315.39元;
2、罚款10000元。
临泉县东华食品厂
生产、销售其他不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
2、罚款5000元。
安徽银铃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案
1.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老公饼”6210个;
2.没收违法所得754.5元;
3.罚款28000元。
临泉县帅琪食品厂
生产经营不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1、没收违法所得2976元;
2、罚款10000元。
以上5家行政处罚按期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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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网编辑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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