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政务   2024-12-31 19:35   甘肃  

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2月31日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史鹏飞检察长代表县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聚焦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以“三个善于”为指引,促进依法能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围绕“两区两枢纽”发展定位,全力服务保障实施“五大战略”、走好“五条路子”、建设“三大工程”,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岷县篇章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热烈祝贺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胜利闭幕

|编辑:安   婷              |责编:曲婷婷
|编审:马爱军              |监制:邓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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