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关于校外托管致家长的一封信

政务   2024-10-30 19:36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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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加强孩子校外托管安全保障,防范校外托管风险隐患,正确引导子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惠农区教育局向全区中小学学生家长作以下提醒:

一、选择合法机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校外托管机构开展经营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提供餐饮服务应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校外托管机构服务设施和场所应符合消防、建筑、环保、卫生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家长在选择校外托管机构时,请家长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广告标语、口头承诺等,认真甄别,不参加无证无照经营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托管。

二、知悉政策,提高保护意识。按照有关规定,校外托管机构不得开展教育部门审批的各项培训活动和学习辅导活动,不得从事与托管活动无关的其他业务,不得提供过夜住宿服务。建议家长理性缴费,与校外托管机构签订托管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及收退费办法,并保留好合同文本及缴费发票,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抵制违规托管,共同营造良好环境。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校外托管机构存在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未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开展文化课培训、提供过夜住宿服务、聘用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工作人员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请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成长环境。

孩子们的平安健康,是大家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手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构筑更加坚固的安全防线。


感谢您的支持!


惠农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30日


来源:安全管理室

编辑:黄欣宇

校对:马玉川

审核:辛亚鹏


惠农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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