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提升高层建筑抵御火灾能力,查找物业企业自身不足,12月6日,黑河市消防救援支队逊克大队组织召开了全县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警示约谈会。
会上,全面分析研判了我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指出了部分物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不能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忽视了自身主体责任,在管理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楼道内乱堆杂物、夜间私家车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未处于完好状态等问题上存在宽、松、软现象,特别是高层建筑管井,如果未封堵,一旦发生火灾,会形成“烟囱效应”,加速火势向上层蔓延,导致火灾迅速扩散,物业企业人员自身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火灾防控意识匮乏,火灾时组织逃生疏散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
最后,副大队长张玉龙围绕我县高层建筑突出问题,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清形势,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确保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工作有人管、管到位,坚决杜绝“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并强调以下六点意见:一、加大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各物业管理单位要对楼道、楼梯间、电梯前室、消防车通道等部位逐一进行排查,对在内堆放杂物、违规停放电瓶车或充电等行为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要边排查、边记录,切实澄清底数、摸清情况。二、加快消防设施维修进度。各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同时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配齐水枪、水带等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确保消防水池泵房完整好用,时刻保障室内消火栓有水。三、做好管井封堵措施工作。定期开展楼道和管井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清理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维护和检修,有效保障建筑消防安全。四、做实外墙保温材料管理。结合高层建筑防火特点,禁止在有保温层的外墙上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供电设备,禁止在此建筑周边地带堆放易燃可燃材物品,禁止违规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五、严防瓶装液化气与电动自行车进梯入户。根据相关法律依据,高层建筑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气,各高层建筑电梯内需安装智能阻止器,针对瓶装液化气和电动自行车进行管控,严禁其进梯入户,继续在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将依法严厉查处,造成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深化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活动。各物业管理单位要以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和培训,具体落实“六个一”活动:确保每名员工都达到“一懂三会”,掌握“四个能力”;在本单位明显位置张贴一幅消防安全宣传挂图以及公开承诺事项;在电梯轿厢等公共区域或电子屏每日至少播放一轮消防安全宣传片。
此次全县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消防安全警示约谈会不仅是一次严肃的警示教育,更是一次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契机,为推动我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黑河市消防救援支队逊克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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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德泉
▌一审:高 峰
▌二审:防火监督科 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