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丢工作+拘留+罚款+吊销驾驶证 | 五大曝光

民生   2024-11-07 09:56   宁夏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是我们大家熟烂于心的话语

但是总有老司机不当回事!

有些人以为自己技术娴熟

即使喝酒后开车也没有问题

但实际上不管是老司机还是新手都不应心存侥幸

特别是驾驶营运车辆的司机朋友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更应该遵纪守法


饮酒后驾驶营运车



 11月1日,吴忠交警交管一大队查获了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大型货车的“老司机”,司机不仅丢了“饭碗”,还要身陷“囹圄”。




当日10时38分,交管一大队民警在金银滩超限站开展日常路检路查工作,民警在对一辆大货车进行超载检查时,凭借灵敏的嗅觉发现大货车驾驶人身上有一阵微弱的酒味。执勤民警立即对驾驶员陈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4mg/100ml,驾驶人陈某某涉嫌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看到检测结果,驾驶人陈某某慌了,但是铁证摆在眼前,陈某某百口莫辩,他深感后悔,但是为时已晚。



结果显示为



34mg/100ml



危险系数




  经调查:


驾驶人陈某某于前一晚喝酒后自认为自己已经很清醒,遂第二天一早开启日常送货工作。殊不知“隔夜酒”让其受到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以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而且还丢了自己的“饭碗”,代价实在太大了!


驾驶人心存侥幸早晚出事

任何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都应该避而远之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更是不可跨越的“雷池”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01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2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驾驶人必须将交通安全放在第一位
营运车辆驾驶人更应该牢记安全责任

切莫侥幸,拒绝酒驾

来源/吴忠交警

声明:本平台所提供信息只以传播为目的,仅供参考之用,不代表本平台认同其观点和立场。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分享+赞+在看



宁夏大众生活
宁夏人自己的生活服务资讯平台。聚焦身边最新鲜新闻事件;汇集本地多元化生活资讯;关注关怀大众衣食住行、喜怒哀乐。通过百姓话语、平民视角,以最为个性化的表现风格加以呈现,内容丰富多彩,包罗万象。同时承接微网站设计、制作及代维业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