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实践,为推进广东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现开展2025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校内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简称“攀登计划”)是广东省政府每年从财政经费预算中划拨专门用于推进广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的专项资金,旨在面向全省遴选、培育和资助一批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开展具有前沿性、开创性的科技创新实践研究。
(一)基本条件
1 申报者(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 申报项目须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项目团队学生总人数不超过10人,且每一申报者同年只能申请1个项目。
3 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自立项结果公布之日起算。
4 申报项目须配备1至3名指导老师,至少一名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 申报项目须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价值与现实意义。项目须由学生自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进行成果展示,且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已获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资助的科研成果不在支持范围之列。
(二)申报项目类别
项目资助等级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在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开展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科创实践研究。资助项目包括产业发展、文化建设、公共服务、科技服务等四类实践研究项目。
1. 产业发展:围绕岭南特色产业、海洋产业、乡村集体经济等,通过科技赋能、创意转化、市场运营等方式,助力推动地方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转型升级。
2. 文化建设: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建筑、特色文化产业等,开发系列文化产品,打造线下文化阵地,助力推动岭南文化创新发展。
3. 公共服务:围绕规划设计、教育医疗、法律法治、创新创业、绿美广东建设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现代化。
4. 科技服务:围绕县域科技攻关、科创落地、科学普及等,在县域“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发展上提供支持,助力打通县域科创“最后一公里”和科创人才队伍建设。
(三)其他申报要求
鼓励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积极申报专项资金项目,将课堂学习和乡村实践、科技创新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推动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持续落地深化,实现科研成果转化,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一)基础条件
1 立项项目在研究期间必须参加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
2 立项项目必须参加“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的校级或以上级别比赛。
(二)具体结项方式
研究期满时,重点项目需满足以下至少2个方面要求方可成功结项,一般项目需满足以下至少1个方面要求方可成功结项。
1 科研效益方面
重点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或SCI、SSCI、EI、CSSCI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获得“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特等奖或“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省赛金奖可以代替发表论文用于结项验收;
一般项目要求发表1篇学术论文,获得“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一等奖及以上或“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省赛银奖及以上可以代替发表论文用于结项验收。
2 经济效益方面
项目要求直接或间接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包括获得政府或第三方购买服务、通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获得收益、竞赛评比获得奖金、助力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降本增效并取得有关证明等。
3 社会效益方面
项目要求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包括获得省直有关单位主办“百千万工程”相关项目活动的省级荣誉、研究成果获市厅级或以上领导肯定批示、项目形成典型案例在县域推广应用获县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其他团省委研究认定的显著社会效益(如:重要媒体宣传报道、明显增加群众收益、创造良好就业机会等)。
(三)立项评审结果公示前取得的研究成果不作为结项验收依据。用于申请结项验收的项目成果,参与成员必须有学生团队成员。其中,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应为项目团队成员。
(四)已发表论文原则上标注“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会议论文需经团省委和团省委委托的专家组进行判定是否可等同论文以及可等同的论文等级。
(一)作品申报
各申报团队将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及pdf盖章版)、申报佐证材料和汇总表以“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的样式命名,以文件夹形式交至负责人所在学院。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申报团队的材料及项目汇总表以“学院名称+2025年攀登计划”的样式命名,以文件夹形式报送至邮箱gkxxxxb@163.com,汇总表盖章纸质版交至行政楼507,截止时间为1月10日。
专项资金仅接受学院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各学院每个类别推荐项目数不超过2个。
(二)校内评审、公示
学校团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过公示,最终确定拟推荐至交团省委的项目名单。
(三)报送项目
通过学校遴选的项目,经公示且无异议后,将推荐参加广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培养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是否获得资金资助以团省委发文公布的结果为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1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高校科研学术行为的有关规定和程序;
2 申报者(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如有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团省委将撤销当年申报项目资格;
3 申报项目已决定资助的,将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专项资助经费;
4 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冒用指导老师科研成果或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经查实,由团省委直接做出终止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
附件:申报书及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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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制作:刘慧珍
编辑:杨巧苗
初审:姚 帅 高铭炜
复审:钟耀庆 冯昕盈 赵继颖
终审:曾观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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