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起案件详情如下:
一、黔西市洪家渡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违法占用林地、草地案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西新能源分公司于2021年9月、2022年8月取得占用林地许可。该公司在建设洪家渡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期间,未批先占违法使用草地150亩,超许可范围违法使用林地82.4亩。黔西市仅行政处罚,未移交公安机关。
二、兴仁市巴铃大山农业光伏电站违法占用林地案
兴仁市盛黔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取得占用林地许可。2024年1月至4月期间,该公司在兴仁市屯脚镇马路河村超许可范围搭建光伏板,违法使用林地8.8亩。2024年5月,兴仁市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4年下半年,该公司又在建设升压站期间,新增违法使用林地40.3亩。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三都县周覃农业光伏电站违法占用林地案
2023年12月至2024年7月期间,三都县合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建设三都县周覃农业光伏项目过程中,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违法使用周覃镇新园村林地74.7亩。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四、平塘县大塘塘舟农业光伏电站违法占用林地案
华能(平塘)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4月取得平塘县大塘塘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使用林地许可。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期间,该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超许可范围违法使用平舟镇新全村、龙兴村、董联村、京舟村林地面积106.6亩。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责任编辑:王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