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上海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披露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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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公司是一家主营食品业务的企业,与多家大型电商平台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然而,自2022年6月起,公司发现与M平台的业务量急剧下降。经内部调查发现,大量货物并未送达M平台仓库,且回款金额存在明显差异。为此,公司委托电商运营经理杨某进行进一步核实。
杨某对公司解释说,是因为M平台结账慢了,或者货还在路上,所以账有点乱,但他就是拖着不交账。到了2022年10月,公司实在等不住了,直接去找物流公司询问。这一问才知道,有20多单货不知道哪去了。按正常流程,H公司接到M平台的订单后,就让物流公司送货到M平台的仓库。但这20多单,M平台根本就没下过订单,都是杨某自己跟物流公司说的,让司机送过去后再找他,他再安排。这么一看,问题很可能就出在这个自己造订单的杨某身上。2022年11月,H公司的钱主管报了警。
2022年11月,H公司向警方报案。经过近一年的侦查,警方于2024年1月将杨某抓获归案。经查,杨某利用其电商运营经理的职务便利,私自充当“中间商”,指使司机将货物送至M平台仓库门口后,并未实际交付给M平台,而是联系其他食品批发公司将牛奶运走,并收取货款据为己有。这些非法所得被杨某用于赌博及个人债务偿还。
经审计确认,杨某在担任H公司电商运营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应送达M平台的牛奶转售他人,侵吞货款共计90余万元。2024年5月23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杨某提起公诉。7月31日,法院依法判决杨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未退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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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民晚报 编辑:默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