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住在咸镜南道咸州郡邑的荣军韩京日和平壤姑娘李锦贞结婚成家。
几个月前,他们在金策市的某疗养所第一次见面。
当时,锦贞在疗养所护理小祖母,看到一些人在院子散步,他们当中有一个坐轮椅的青年。
原来,这个青年是荣军,在执行军事任务时,救出有危险的战友们,身体残废。
那天晚上,锦贞无法入眠。她也是退伍军人。
锦贞的父亲是一名军官,作军嫂的母亲也为战士们忘我工作。
因此,锦贞同情了那个青年。
第二天起,她经常看望那个青年,后来产生了对他的尊敬和爱情。
锦贞下决心做荣军青年的终身伴侣。
疗养结束后回到平壤,锦贞就给母亲说自己的决心。可没想到遭到母亲的反对。
母亲以为锦贞一时冲动,有虚荣心,就说:“这条路坎坷不平,你还年轻,不懂事。”
锦贞流着眼泪对母亲说:“我还不知道人生。但知道这个:在我们社会上,谁为同志不惜献出生命,谁就有权利享受比别人更大的幸福。”
母亲湿润着眼睛说:“我没白养了你。等你爸出差回来,一起商量后去咸州吧。”
这样,咸州郡荣军和平壤姑娘举行婚礼,不仅是村民,连全郡的人民都祝贺他们,精心准备了婚宴。
锦贞从他们的真诚中看到我们社会的真正面貌。
结婚那天,锦贞对大家说:“现在我很幸福,今后也会幸福。因为在我们社会,为同志奉献友爱,就感到荣光和幸福,成为时代的骄傲,我们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主义制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