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涌发生“神奇”一幕:一辆车冒出仨“司机”:谁撞了花基?!

民生   2024-09-28 20:30   广东  

9月19日0时10分,

一辆小轿车

因躲避直行货车撞上了中央花基!

接报后,大涌交警赶往现场处置。

然而在描述事发经过时,

自称司机的黄某支支吾吾、答非所问……

民警敏锐发现背后另有真相!


现场,肇事“司机”轮番出现 

在民警的警告下,黄某称自己并非肇事司机,并主动电话通知“肇事司机”刘某到现场。然而,民警在调查后发现刘某同样存在顶包嫌疑,后来最终锁定真正的肇事司机王某。民警随后要求黄某、刘某联系王某到案接受调查,但始终没能找到王某的踪迹。



事发当天,大涌交警大队依法对刘某、黄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四天后,肇事司机投案自首 

9月23日,王某在逃逸四天后被迫来到大涌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王某交代,事发当时他正驾车回家,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害怕受到处罚,便让妻子王某来到现场,回到家又让表哥刘某到现场顶包,企图“蒙混过关”,随后离家并拒绝与外界联系。



9月24日,大涌交警大队依法对王某肇事逃逸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两千元的处罚。

上述交通事故中,

肇事司机王某为了逃脱责任,

竟喊来了

亲人上演“偷梁换柱”戏码!

殊不知“顶包”这种行为,

不但违法,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 窝藏、包庇罪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山交警提醒  

如不慎发生交通事故,

肇事司机应留在现场,

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调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找人顶替或肇事逃逸,

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来源:中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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