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云浮市机关单位招聘12人,9月25日前报名

职场   2024-09-18 11:30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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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本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不断增强本市发展新动能,2024年,云浮市委、市政府继续组织实施医疗卫生人才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2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2024年云浮市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新兴县第二轮)》(附件1)。(公众号对话窗口回复“0918”,即可获得下载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现已在云浮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招聘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国民教育系列或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8.2024年8月31日前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9.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的职称专业相符,不作职称要求的岗位须与学历专业相符。考生通过评审或认定程序取得的省外专业技术职称,应当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有关条件要求,否则视同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10.正高职称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9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本科学历学位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11.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网络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标题名为:招聘单位+岗位代码+本人姓名+专业+最高学历。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25日。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云浮市招聘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附件4,张贴大一寸相片);
②有效身份证(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③2023年及以前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④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
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业成绩表》,均需盖学校公章(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⑤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其他条件所需的证件(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有关部门监督指导下,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人才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通知由招聘单位在新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管理、专业素养、应急应变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四)体检。
体检标准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具体体检事项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截至2024年8月31日未能提交人才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的人员(特殊情况除外),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持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
(六)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工作指引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七)聘用审批。
聘用人员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5年服务年限(试用期包含在协议聘期内)。
本次人才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有关程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贯穿人才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岗位性质。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服务期限。招聘人才的服务期至少5年。招聘人才在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1年,试用期包含在协议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三)工资福利。除法定薪酬外,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医疗卫生人才发放相应标准的生活补贴。具体人才补贴请通过电话向招聘单位进行政策咨询。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结合其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情况,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设置依据说明等材料。
(二)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和享受优惠待遇。
(三)咨询电话见《2024年云浮市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新兴县第二轮)》(附件1)。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本招聘公告内容,由市医疗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招聘单位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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