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露天焚烧,守蓝天白云!

文摘   2025-01-07 16:12   四川  

露天焚烧秸秆(杂草)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尘,露天焚烧不仅污染了我们的环境,也威胁着我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到禁止露天焚烧的行动中来。


 露天焚烧秸秆、杂草的主要危害

一、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

焚烧秸秆、杂草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直接影响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人身安全。


二、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有数据表明,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其中二氧化硫的浓度比平时高出1倍,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相当于日均浓度的五级水平。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


三、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秸秆、杂草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导致“火烧连营”,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四、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

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同时,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片片焦土,对一个地区的环境形象将是巨大的破坏。


 露天焚烧的后果

1、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2、故意焚烧地里的秸秆、垃圾,不慎引起火灾,引起火势蔓延,给公共消防安全造成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过失引起火灾,给予行政处罚。


3、对于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以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4、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让我们行动起来,对露天焚烧说“不”
 共同守护我们的蓝天和净土!




来源:经济发展办

编辑:纳兰、思思

审核:喻巍、周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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