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三轮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以下简称“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结合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低速电动车通行集中区域和路段进行严管严控,在日常执法中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查处低速电动车违规上路行驶,严管学校周边道路使用低速电动车接送学生,对低速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同时,借助“七进”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普及低速电动车的安全隐患和交通法规知识。
近日,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走上街头,大力开展三轮、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交警向大家讲解了驾驶低速电动车时的注意事项,并分析了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逆向行驶,超员超载、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易导致的严重后果,提醒大家在出行时遵循“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实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
近日,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通过走访源头售卖店,进行现场宣传教育,向经营者和车主分析讲解安全意识的重要性,警示告诫其要牢记交通规则,规范驾驶,减少事故发生。
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多措并举开展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强老年代步车综合治理,对老年代步车驾驶人闯灯越线、违规载人、乱停乱放、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查纠,坚持批评教育和交通安全宣传相结合,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整治行动中。
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该类车辆超员超载、无牌无证、逆向行驶、走快车道、闯禁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展开纠治,并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告知其此类车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日常行车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近日,东乡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集中开展“老头乐”电动(燃油)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民警在城乡接合部等重点路口路段加大巡逻、查处力度,广泛宣传驾乘“老头乐”的危害及整治措施。同时,组织民辅警深入老年代步车销售门店,嘱咐销售方不得以无需驾驶证、无需挂牌等噱头诱导老年朋友购买非法非标车辆。
近日,广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走进甘竹镇联合当地政府和执法大队对载客低速电动车进行综合治理。民警与联合单位对当地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进行了研判,在了解了其数量、用途、经常出入范围和时段及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后,在高峰时段于甘竹镇甘竹村路段设点检查,对多辆无牌的车辆依法进行查扣。
连日来,乐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特点及“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扎实开展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劝导行动。在县域各主要路口、路段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严处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无牌无证、超速超载、乱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对交通违法驾驶员进行教育劝导,面对面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
南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深入辖区三轮车货运行业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面对面的讲解、以案释法等方式讲解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以及驾驶车辆应注意的事项,并在三轮车上张贴“严禁载人”警示标语。同时,要求驾驶人要购买国家认证许可的三轮车产品,购买车辆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做到“有牌、有证、戴头盔”,自觉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
资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嵩市镇,借助美丽乡村行宣传活动,通过摆展板、散发宣传单等形式面对面向群众讲解驾乘低速三、四轮电动车违规出行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做到不购买、不乘坐、不使用低速电动车。
出品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