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本次活动的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理论精髓,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并系统阐述的“十一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二、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新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可以追溯到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1954年宪法进行修改,共30条,被称为七五宪法。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1975年宪法进行修改,共4章60条,被称为七八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第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被称为八二宪法,即现行宪法。
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分别进行了5次修改,均采用“修正案”的方式。
第一次修正是1988年,我国第一次采用宪法修正案的形式修改宪法,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同时将有关条款修改为“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第二次修正是1993年,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及“改革开放”正式写入宪法。
第三次修正是1999年,将“邓小平理论”写入宪法序言,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起,成为指引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旗帜;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确立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修改了我国的农村生产经营制度;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将宪法第二十八条“反革命的活动”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第四次修正是2004年,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同时,“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内容成为两大亮点。
第五次修正是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21条修改。
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一是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更加有力;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四是法治服务保障大局的作用充分彰显;五是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加坚实;六是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
责任编辑:王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