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峰值超百万! “邂逅”这场特别活动

政务   2024-10-31 08:35   云南  

云南省妇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举办的“2023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揭晓特别节目,近日在云南卫视、七彩云端APP、云视网等播出后,吸引101.6万人次观看,在全省各地姐妹中引发热烈反响。





听听他们怎么说


杨春艳

临沧市永德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在每一个优秀案例中,法律的公正与温暖都得到了充分体现,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巨大力量,以及社会各界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共同努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好妇女儿童权益。

岩温罕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阿镇

司法所所长

揭晓活动让屏幕前的我心潮澎湃、深受触动,这些案例看着离我们很远,但实际上它传达出的妇女儿童现实诉求却有着实打实的分量,恰恰是我们维权工作者最应该听到的声音。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要传承为民情怀,立足岗位实际,继续用我的专业知识和热情去做好每一份微小却不平凡的工作,当好群众身边的“法律宣传员”。

资乔云

曲靖市妇联权益部干部

这些优秀案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关心与重视,我很震撼很感动很受教育,维权成果成效的展示对我也是很大的激励。作为刚入职妇联的军转干部,十大案例的揭晓,让我对妇联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我将认真学习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自身依法维权的能力,当好妇女儿童的保护者和服务者。

瞿冬琳

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东风社区妇女

观看这场一个半小时的节目就像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在我心里荡起了层层波澜,尤其是专家的现场点评让我对这些案例背后的法理情有了更直观、深刻的感受。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除了自己学法、守法、用法外,我还想帮助身边的妇女姐妹一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黎晓英

楚雄州永仁县宜就镇宜就村村民

节目通过讲述我们身边的事,把“纸上的法”变成了我们“心中的法”,让我深切感受到了社会各界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方面作出的努力以及法律背后所承载的温度与正义。之后我要把自己的所学所悟讲给周围人听,让大家都当“法律明白人”。

朱远敏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

身为“月亮姆”未检团队的一份子,能够见证十大优秀案例揭晓的庄严时刻,我深感责任重大。这些案例不仅是法律之剑的凛然出鞘,更是对我们矢志不渝守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深情鞭策。我将与千千万万检察官一道护航更多孩童的成长,愿他们“做个骄傲的月亮”!

陈丽菲

文山州富宁县西部计划志愿者

每一个案例都是一面镜子,反映出社会对妇女儿童的关爱与保护。作为一名西部计划志愿者,我要发挥所学专业知识,用心用情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为共建共享一个充满关爱的美好社会贡献一份小花的馨香。

张明维

昆明市妇联副主席

十大优秀案例展示了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作用和维权成果,增强了我们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责任与担当。作为一名妇联干部,要更加积极主动作为,着力推动解决影响和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将“娘家人”的温暖传递到更多妇女姐妹心中。

尹道瑞

昭通市昭阳区旧圃镇后海村村民

我们一家人聚精会神地守在电视前收看了这台节目,每一处的掌声都是不由自主、发自内心的。情景剧《第二十封信》让我尤为感动,当看到丹丹一家吹灭蜡烛时,我不禁潸然泪下。我也是妇联“三访四察五送”工作的受益者,妇联就像贴心的“娘家人”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我们身边。

张佩珊

大理州司法局普法

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

通过观看节目,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治是维护社会公正的基石,也是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力量,普及法律知识可以有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减少对妇女儿童的不法伤害。作为一名普法工作者,我将继续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在更多人心中播下法律的种子。

王秀芬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头道水村村民

全神贯注地观看了揭晓活动后,我深有感触,这些案例展示了法律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中的重要性。当看到侵害者受到了法律制裁,我很欣慰有像节目中维权先进典型这样的一群人在背后默默地付出,捍卫法律尊严,让我更加感受到生活在伟大时代的幸福与温暖,精气神更足了、生活更有奔头了。

杨慰斌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检察院

办公室副主任

观看节目后我的内心深受触动,尤其是情景剧《一起向未来》,检察官以智慧为舵、勇气为帆,引领迷途未成年人重回正轨,这仿佛是我和无数同行们的真实写照。这场活动,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无论前方有多少艰难险阻,我们都要坚守法律的底线,以司法力量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

赵跃芳

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马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爱心妈妈”张云迎、蒋文英的故事讲述让人动容,作为村支书,每每看着村里的留守儿童在一位位“爱心妈妈”的关心爱护下展露笑颜,心里都万分感动,我也要继续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帮助引导、关心关爱留守和困境儿童,为他们的梦想保驾护航,希望每一份爱心都能润泽越来越多孩童的心灵。

罗榕玮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一级法官、妇委会主任

十大优秀案例让人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及各部门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的坚定决心,陶智芳等维权先进在访谈中分享的工作经验也为我提供了新思路、新参考。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我将结合职能职责,在案件中普法,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构建守护妇女儿童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保护屏障贡献一份力量。


此次入选的十大优秀案例,从全省各系统选送的134个案例中评选产生,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婚姻家庭权益、家庭财产纠纷、家庭暴力、抚养权变更、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问题,体现了多部门联动与社会协同,为办理同类案件和解决妇女儿童权益重难点问题提供了典型示范。

 



2023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十大优秀案例




维护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权益纠纷案

办案单位: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


典型意义:受传统观念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成员资格认定、权益分配标准方面时常会出现“外嫁女”财产分配“两头空”的尴尬境地。本案结合法律规定从如何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女性在集体经济组织中应享有哪些权利进行释法分析,使法律条文变成鲜活的司法实践,有力维护了农村“外嫁女”的财产权益。


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婚姻登记

行政争议案

办案单位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


典型意义:利民之事,丝发必兴。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针对一人合法持有多份身份证明导致无法离婚的情形,能动履职,依法提出检察建议,运用司法救助等多元化解方式,解绑“离不掉的婚”。同时积极启动司法救助,帮助当事人解决住房、就业等生活之忧。用心用情办好“小”案,彰显司法为民“大”情怀。


父母闹离婚致使三名未成年子女

无人照管纠纷案

办案单位:昆明市官渡区妇女联合会、昆明市官渡区法院、昆明市太和街道和平路社区


典型意义:官渡区妇联在“三访四察五送”工作中,发现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无人监护,妇联工作人员多次入户看望留守儿童,连同法院、公安、律师、司法等部门送法律、送政策、送关爱,多部门联动,合力破局,最终有效化解了3名未成年人无人照料的局面,有力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杨某某诉赵某某撤销监护资格案

办案单位:红河州弥勒市人民法院


典型意义:本案未成年人身患残疾,因爷爷和父亲死亡、母亲改嫁、奶奶患癌,且母亲不尽抚养义务而处于无人抚养状态。法院介入后积极能动履职,统筹协调检察院、民政局等各部门,形成帮扶救助未成年人的合力,共同解决未成年人的实际困难,依法撤销并指定监护,妥善安置未成年人,有效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分级干预矫治罪错未成年人案

办案单位:文山市人民检察院


典型意义:对于罪错未成年人,既不能一放了之,也不能一罚了之,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根据罪错程度、犯罪原因、个人情况等,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分级处置,制定个性化的精准帮教方案,有效预防再犯罪,助力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陈某与李某抚养权纠纷强制执行案

办案单位: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典型意义:本案涉及抚养权交付强制执行,具有典型性和社会影响力。执行法官以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为首要前提,没有机械的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而是采用温情执法方式,提醒各方在表达诉求时应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根本出发点,采取多元化纠纷调解解决机制,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化解了矛盾。本案达到了执行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有益借鉴。


马某某诉马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办案单位: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


典型意义: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本案是发生在前岳母和前女婿之间的纠纷,因为当时是亲人,双方都没有保留相关的证据。在相关证据欠缺的情况下,代理律师从几个角度出手维权,一条路走不通,赶紧想办法走另外一条路。前后通过了4起诉讼帮老年妇女拿回了卖房钱,最大限度维护了老年妇女的财产权益。

杨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办案单位: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法院


典型意义:本案是恋人同居期间发生的家庭暴力,承办法官除依法向受害者和施暴者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之外,还从职业敏感度预判了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协调多部门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既有效维护了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又对侵害妇女权益者进行了震慑和教育,达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统一。


付某某猥亵儿童从业禁止抗诉案

办案单位:大理州人民检察院


典型意义: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准确适用“从业禁止”制度,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零容忍”,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由法院判决犯罪人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相关职业。充分体现了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切实搭建起未成年人保护的“隔离带”和“防火墙”。


马某某综合救助案

办案单位:易门县人民检察院


典型意义:易门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融入家庭保护,通过非办案环节发现未成年人陷入困境线索,及时联合多部门开展司法救助,对困境未成年人开展生活安置、心理疏导、协调入学等多元救助,用心守护未成年人的成长,让未成年人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在司法实践中充分诠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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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4016325@qq.com 
来源及签审/省妇联权益部
编辑/李怡瑶
责编/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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