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深化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和住宅小区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1.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满意度高,满意度位于全市前5%(或者小区物业管理投诉率位于全市后5%)。2.小区党组织健全,所在街道社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的作用,所在小区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协调运行机制。3.小区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美德和信用建设,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开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实践,物业服务向养老、托幼、家政、快递收发等居民生活服务领域延伸,满足居民美好生活需要。4.小区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组建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或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运行规范,能够有效发挥作用。5.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相关部门投诉、咨询电话。相关部门执法进小区,形成良好的部门协作机制。6.小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规范,重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健全,物业服务企业1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7.小区环境整洁,共有设施设备维护到位,无违章搭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8.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等信息公示规范,物业费收费率不低于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