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湾沚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商家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皖商流通〔2024〕86号)、芜湖市商务局《关于征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参与商户和参与回收拆解企业的通知》的规定,经自主申报、资格审核。现将第一批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参与商户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芜湖市商务局审核并履行相关手续。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4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湾沚区商务局商贸服务股提出。
来源:区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