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持續就第7/89/M號法律《廣告活動》進行監察及普法工作。
經科局近年先後制定了非本澳及本澳的《樓宇廣告應遵法律義務及注意事項》指引,要求業界在刊登樓宇廣告時須列明法定資訊。
為此,經科局持續為業界進行宣傳普法工作,並協助業界在進行廣告宣傳前提供廣告合規諮詢意見。
經科局提醒業界,如違反《廣告法》規定,最高可被科四萬澳門元罰款。倘宣傳表述存在不真實,亦可能引致相關的民事及刑事責任。
樓宇廣告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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