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 | 网络购物常见纠纷类型及应对处理→

文摘   2024-11-13 21:51   云南  


01


类型:欺诈

举例与说明


商家隐瞒涉案商品真实情况,虚假陈述,以旧充新,导致消费者产生消费误导。


法律认定


民事欺诈行为是指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过程中,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行为。商家如有前述行为,可以认定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欺诈行为,此时商家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02


类型:七天无理由退货

举例与说明


除一些特殊商品外,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绝大多数商品均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权益。


法律认定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赋予消费者在适当期间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施以经营者承担接受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义务,以此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增强消费信心。


同时,为了兼顾销售者的利益,该条也作了除外规定,例如:定作、鲜活易腐等商品不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

03


类型: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

举例与说明


商品销售页面、广告中出现的“排除管辖权”“签收即认可”“售出概不负责”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霸王条款”。


法律认定


此类由商家单方面作出的、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无效。



来源:云南普法

编辑:代文娟

责编:白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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